杀猪盘案件:网恋情人变身“吸血鬼”
文章分类:防骗指南 发布时间:2021-05-06 阅读: 53127
小文是某公司出纳,性格文静,处于适婚年龄的她通过某婚恋网认识一名男子阿常。阿常自称人在新加坡,双方从未谋面,但微信聊天中却经常向小文表达关心和爱意,小文吐露自己曾被骗钱,阿常还提醒她不要给未见面的人打钱。短短几天,温柔的阿常让小文心动不已,两人成为男女朋友。
某天,阿常让小文进入一个博彩网站,让小文帮自己下注,并提取钱款,称自己今天赚了十万。阿常告诉小文,自己是该博彩网站的维护人员,网站系统有漏洞,自己正在利用这个漏洞下注赢钱。阿常怂恿小文通过借呗、花呗、微粒贷、信用卡等方式借钱投注,并称十万本金五天就能变成二十万,稳赚不赔。小文开始只进行小额投注,但阿常却嫌弃她投少了,并暗示可以合理利用“身边的资源”,禁不住诱惑的小文陆续挪用公司四十余万资金进行赌博。
某天,小文再次登陆博彩网站,发现里面五十多万元全部被清零。小文急忙询问阿常,并问他是不是骗自己,阿常却反过来称是小文运气差,将钱赔光了。随后他又恢复以往的温柔,让小文不要疑神疑鬼,挪用一下公司钱款,几天以后还进去,神不知鬼不觉。小文觉得良心难安,但阿常却进一步怂恿:“100万转进去两天什么事儿都解决了,等我回去我们就领证。”小文终于被说动了,又在一天之内将公司资金110余万投入博彩网站。
梦再一次破灭了。小文看着被篡改的投注信息和被清零的账户,质问阿常是骗子,也祈求阿常帮帮自己,但对方却只有一句:“亲爱的,在步入婚姻之前不要有任何经济往来”,随后不再理睬小文。到了公司对账的日子,绝望中的小文只好向财务负责人坦白一切,并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。近日,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小文涉嫌挪用资金罪向法院提起公诉。
检察官提示
1.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,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,数额较大,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,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,但数额较大,进行营利活动的,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、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小文身为财务人员,却将手伸向公司资金,进行赌博的非法活动,数额较大不退还,终让自己身陷囹圄。
2.在婚恋网站或其他社交平台交友,定要核实对方身份,在对方要求打款时更要审慎,以防婚恋诈骗。
3.企业应当健全财务监督管理制度,以避免管理疏漏导致的损失。